失业保险是国家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失业保险条例适用于我国各个地区企业单位员工,还包括形成劳动关系的合同制职工。
失业保险参保范围有哪些?
按照《条例》规定,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所有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雇工,和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合同制职工,均属参保范围。
不分职工身份,既包括在册的正式职工,也包括单位临时聘请的人员,既包括在岗的职工,也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及待岗或内退的职工。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是由单位跟员工共同缴纳。
失业保险金缴纳比例分别是:
单位按本单位当月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
个人按本人月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为扣缴。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期间可享受哪些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缴费年限确定,最长为24个月。
失业者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还可领取医疗补助金;失业者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此外,失业者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接受职业培训和享受职业介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