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以及医疗保障。那么2016年贵州生育保险支付标准、生育津贴以及补助金有哪些标准?
轻松保小编整理了关于贵州生育保险支付标准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生育保险支付标准
1、阴道自然分娩,无并发症(含侧切):1600元/人次
2、阴道难产无产时并发症:2000元/人次
3、剖宫产无并发症:3200元/人次
4、难产性剖宫产:3600元/人次
5、妊娠并发症、合并症剖宫产:4000元/人次
6、妊娠合并症并发症阴道分娩无产后出血:2800元/人次
7、阴道分娩合并产后出血(输血2个):3600元/人次
8、剖宫产并发产后出血:4400元/人次
9、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剖宫产并产后出血(输血2个):4400元/人次
10、围产期严重并发症治疗(妊28周-产后4周):5000元/人次
11、妊娠期疾病治疗(不包括终止妊娠):2000元/人次
12、计生手术及特殊原因的终止妊娠:参照湘医险通字[2005]16号文件支付标准支付
13、妊娠期检查:单胎门诊检查:100元/人次;多胎门诊检查:120元/人次
注:一类收费医院、二类收费医院按此标准执行,三类收费医院在此标准基础上下浮25%。
生育津贴支付标准
符合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后,在国家法定产假和奖励产假期间内由发放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每日津贴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用人单位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标准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灵活就业人员每日津贴标准按本人年缴费工资除以360天计发。
生育补助金
用人单位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生育的,可以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人均生育医疗费用;用人单位男职工配偶生育第一胎,配偶无工作单位的,可以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人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2004年度省直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人均生育医疗费用为26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