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否本地户口,在领取生育保险金的时候都需要带上自己的相关证件领取。
领生育保险金需要携带的证件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本人身份证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即出院小结,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5)医院出具宝宝“出生证明”,全国统一的
(6)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汇。
(7)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8)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9)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10)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1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
生育保险金具体计算方法
1、不是晚育,顺产: 2892×3+3000=11676元
2、不是晚育,刨腹产: 2892×3.5+3000=13122元
3、晚育,顺产: 2892×4+3000=14568元
4、晚育,刨腹产: 2892×4.5+3000=16014元
P.S 2892元是最低生育生活津贴基数,如果单位缴纳基数比2892元高,还是按照实际缴纳社保基数的
商业生育保险介绍
如果你购买的是商业生育保险还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以华泰附加团体女性职工生育医疗保险为例
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人工流产、妊娠或分娩而在本公司认可的医院(见名词释义1)接受治疗,本公司就已实际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规条件及被保险人所在地(见名词释义2)社会生育保险(见名词释义3)支付范围及标准规定的下列医疗费用按照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女性职工生育医疗保险金:
(1) 孕妇孕产期检查费;
(2) 产妇分娩住院医疗费用(不包括婴儿费用);
(3) 已婚者因人工流产、引产等终止妊娠措施而支出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