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日开始,云南省将实行最新的生育保险缴费比例——0.5%。相较于去年的0.8%-1%,云南省最新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下降了近一半。
云南省最新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自1995年实施生育保险制度以来,参保人数逐年增加,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在促进妇女就业、均衡用人单位负担,维护女职工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次调整工伤、生育保险费率是依据统筹地区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存量划分的,不搞一刀切。政策调整主要取决于统筹地区基金结余存量,并给予地方一定的自主权,具体来说,生育保险基金合理结存量相当于6至9个月待遇支付额,凡是统筹地区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支付额的,都应下调生育保险基金费率到用人单 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