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准妈咪们一直在纠结一个问题,那就是生宝宝期间产假工资如何算。
下面以北京市西城区的生育津贴领取为例,为各位妈妈们介绍下相关知识。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新政策规定出台,以新政策规定为准。)
一、什么是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应当享受的费用补贴,也就是产假工资。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
2、女职工引、流产
注:宫外孕、葡萄胎不在享受生育津贴范围内。
三、享受申请社保的生育津贴所需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并按规定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的 。
注:参保职工生育前连续缴费须满9个月;如果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生育后连续缴费须满12个月。
四、产假天数如何确定
1、生育产假天数的计算方式:
a、基础生育假为98天。
b、如难产(剖宫产、产钳助产、胎吸),则加15天。
c、如是多胎,则每多生一个婴儿加15天。
d、如是晚育,则加30天。
注:
a、再生育一个子女不享受晚育津贴。
b、晚育假可由男方休。如男方休,则女方不休。
c、如女方无缴费,但为晚育,且男方正常缴纳生育险,则男方可享受30天晚育津贴.
2、引、流产产假天数的计算方式:
a、孕16周(含)以内流产,产假为15天。
b、孕16以上28周以内流产,产假为42天。
c、孕28周以上流产,产假为98天。
五、产假工资怎么算
1、首先确定社保的生育津贴标准
生育津贴=申领人生育当月所在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注:
a、月平均缴费基数以单位当年7月申报为准。
b、生育缴费满足前九个月的,基数为生产当年单位的月平均缴费基数。
c、生育缴费不满足前九但满足后十二个月连续的,基数为申报津贴当年单位的月平均缴费基数。
2、比较生育津贴和本人工资
a、如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则用人单位全额发放生育津贴,不得克扣;b、如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则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六、怎么办理生育津贴
1、办理生育、晚育的生育津贴所须材料:
a、《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可在西城社保中心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并打印,由用人单位填写并盖章。)
b、《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c、《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者《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复印件
d、《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引、流产的生育津贴所须材料:
a、《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可在西城社保中心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并打印,由用人单位填写并盖章。)
b、《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c、《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
a、此业务须由用人单位申报。
b、受理生育津贴业务之月次月将相关待遇拨付到申请机构基本帐户。
c、生育或引、流产两个月后可以开始办理。
d、建议每年1-4月生育或引、流产的于下半年单位完成申报当年缴费基数后前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