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普遍二胎政策,随着新的二胎政策的到来,很多上海市民来电咨询,生育二胎之后,还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中国社保网小编收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具体标准要到官网去核实,上海二胎生育险报销标准如下:
根据《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办法》规定,生育妇女申请生育保险待遇必须符合“属于计划内生育”的条件,范围包括符合政策生育第一胎的;符合再生育条件并经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及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再生育但妊娠后流产的。
据了解,以上三类计划内生育的妇女只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生育医学证明》等材料即可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对于此新《办法》,市人保局解释说,目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同样必须符合计划内生育的条件,但该条件主要是指独生子女生育等,未包含“单独二孩”生育。既然上海已经开始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单独二孩”生育也应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上海第二胎生育保险报销项目和金额
①生育生活津贴
从业妇女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计发标准是多少?
参加本市城镇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所需资金由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1)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但低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2)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
(3)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内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计发。
②生育医疗费补贴
生育医疗费补贴的范围包括:早孕建册、产前检查、住院生产(若申请人为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则住院医疗费中医疗保险基金承担部分除外)、产后访视、产后42天康复检查及自然流产。
补贴金额为: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注:从业妇女所在单位需已申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生育津贴的享受期限: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