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了二胎宝宝,不知道新的生育保险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社区转诊未来会不会有更多便利政策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员工的养老保险改革将会如何实施?近期,市社保局局长邹联在接受东莞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基层行”采访团采访时,对上述问题一一给予回应。
邹联透露,即将实施缴费的生育保险方面,为减轻用人单位负担,在政策实施初期缴费比例下调至0.46%,成为全省最低水平。目前,该局对生育保险信息系统进行改造,将对各定点医院管理结算信息接口平台进行局部改造和相关系统联调工作,新政有望在年内实施。
生育保险新政年内实施
生育险政策将在年内调整,新政策让参保人生育报销水平进一步提高。目前这一政策进展如何?在“严字当头 实干兴莞”全媒体基层行采访中,市社保局局长邹联透露,社保部门正根据省文件要求,组织梳理各项业务规范及流程,制定生育保险业务经办操作规程等配套文件。
记者了解到,在新政实施之前,都需要对信息系统进行改造,目前各类系统改造技术方案基本拟定,接下来将对各定点医院管理结算信息接口平台进行局部改造。工作人员透露,将在近期正式对外公布实施时间以及报销流程等各类细节。
邹联介绍,新规实施之后,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参保人,如果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并且在就医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生育产生的费用可以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结算报销。
在生育津贴方面,累计参加生育险满一年并且用人单位已经垫付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在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社保部门申请拨付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标准与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挂钩。
对社保社区结算信息系统进行拓展
针对群众集中关注的社区门诊转诊及管理方面的问题,市社保局也在采访中作出了回应。
据介绍,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门开发了转诊治疗信息化管理平台,由社区中心负责管理和经办,方便转诊手续的办理。
针对“转诊流程不统一”问题,今年该局会同市卫计局,在坚持首诊制的前提下,以方便群众为出发点,对社区转诊流程进行了优化简化,并于今年上半年出台实施。目前,对病人因诊治超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范围的,可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诊医生根据病情需要进行转诊,转诊的医院和期限也由主诊医生根据病情需要确定,可直接转入上级医疗机构就诊;因病情急需,也可直接转诊到定点专科医院门诊部或市内定点三级医院门诊部。
邹联表示,下一步该局将逐步对社保社区结算信息系统进行拓展,为参保人提供一站式结算、就诊、预约、双向转诊等多项服务功能,实现社区与上级医疗机构间预约转诊,推进惠民便民服务,进一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提高社区吸引力,引导群众建立“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良好就医观念。
同时,市社保局将会同卫计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分级诊疗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市社区门诊管理工作。
机关事业养老金单独建账,余额不足同级财政补助
今年1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东莞进展如何?
采访中,邹联透露,目前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进展总体顺利,已成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并相继完成《东莞市实施机关养老保险制度工作方案(草案)》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资料的整理等工作。
早前,市社保局已通过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和各镇街获取应纳入机关养老的单位、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名单及相关参保数据并上报省厅,这也为我市下一阶段测算做好数据准备。
邹联介绍说,该局还着手对市编办、财政局及公安局提供的数据进行比对分析,计划在省统一实施细则、经办规程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机关事业养老实施细则、职业年金业务经办规程等。
据介绍,目前广东省正在研究适合自身实际发展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办法,目前已将实施办法初稿报人社部和财政部审批。改革后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基金发放出现缺口时,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确保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