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新修订的《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根据该办法,珠海市生育保险保障对象从参加本市职工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扩大到本市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包括异地务工人员),同时新增了生育津贴待遇,调整了生育医疗费用,增加了享受待遇的人群范围,明确了就医管理和费用支付方式。
会议强调,生育保险是保证职工在生育和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得到基本的医疗和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对于缓解企业间生育费用负担不均衡,促进妇女公平就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何宁卡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落实职责分工,确保生育保险政策按时顺利实施。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及培训工作,把生育保险就医及报销流程讲透;定期评估制度运行效果,确保生育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珠海市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会议强调,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是珠海市医改工作的难点和关键,必须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改革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补偿、价格、医保支付、采购、监管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为广大市民提供更为便捷的医疗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