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口中的“报销”,实际是指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根据规定,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参加生育保险。这样,职工才能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生育补助金等待遇。
刘女士之所以无法“报销”,与其所在单位济南市中正荣凯法律维权协会有关。该协会财务人士张女士称,去年6月前后,他们与市中社保、银行签了一个三方协议,每月由银行从单位划款的方式,交纳包括生育保险等在内的社会保险费。去年9月,因单位账户余额不足,未能划款成功。但单位并不知晓。直到10月左右,他们才知道断交了一月,随后赶紧补上,但为时已晚。
根据济南市相关规定,要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女职工生育时,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1年以上”。“9月断交1月,意味着我的生育保险中断了,得重新计算。”刘女士沮丧地说。
部门说法
缴费单位“全提醒”难实现,或考虑短信提醒
对于刘女士的质疑,市中区社保方面一王姓负责人称,该维权协会的事,他知道,也向市里的部门做了汇报,但涉及一些政策问题,他们也没办法。
他告诉记者,目前仅市中区,通过银行划款方式缴纳社保费的有6000多家单位,还有1000多家是自己交的。这6000多家里,每月得有约8%、500多家是划不到款的,其中不乏多次出状况的单位,而这些里面,又有4%—5%左右属于余额不足。
“我们也就五六个人,时间非常有限,根本不可能都去提醒。”王姓负责人说,一般给予提醒的,多是异常情况,比如账户不正常,信息对不上,户名异常,或者一些银行对新开账户有当月无法划款等要求的。
王先生称,目前市里相关部门也在考虑这个问题,想着通过与一些通信平台合作,通过发短信的形式告知交款单位,从而解决人力严重不足的问题。
对于此问题,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生育保险方面一李姓工作人员表示,此事他们也已知晓,也多次向维权协会方面做过解释,涉及的也并非他们一家。至于刘女士提出的“8月份之前为什么补交可以”,她说8月份通知出来后,明确了此事,他们也是按规定来执行的。
签了三方协议,为什么没有任何提醒?从事法律工作的刘女士也提出了质疑
一、既然签了三方协议,为什么无论是银行还是社保,在款项未成功缴纳的情况下,都没有任何提醒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二、《关于社会保险补缴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法律效力有多少呢?同时,通知在网站上能查到,但交纳社保的单位都知道吗?
刘女士称,“根据我了解的情况,以前遇到类似问题,最后通过补交的方式,就可以报销了。这次之所以不行,相关工作人员说是因为去年8月局里出了《关于社会保险补缴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上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补缴2011年7月1日后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时,需要五个险种一并补缴,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补缴社会保险费后,原欠缴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的年限可累计计算为职工的缴费年限,但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社保基金不予承担。
针对此事件的后续情况,我方记者将继续追踪报道,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对于个人的社保状况,一定要多加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