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本地还是外地人,都可以在上海办理生育保险金的领取,生育保险金办理工作可以去上海市各区县的社保局办理。
1.申领生育保险可至就近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就是说不是户籍所在的也可以)
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地址电话
黄浦:新永安路9号63733396
卢湾:中山南一路535号63042372
虹口:曲阳路179号65080233
静安:武宁南路211号62312106
长宁:天山路38号52060415
闸北:沪太路711号56060415
徐汇:徐虹北路80号64476710
普陀:武宁路1032号62542330
杨浦:江浦路766号65897172
宝山:吴淞淞兴路309号56848822
闵行:莘庄莘松路385号64920165
金山:石化卫零路357号57966423
崇明:人民路207号59621141
奉贤:南桥镇人民南路501号67116318
浦东:浦东南路3993号50879104
松江:荣乐中路248号57716059
南汇:惠南镇城西路61号58023399
青浦:公园路200号69717104
嘉定:博乐路69号59529817
2.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需提供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的人口计生部门盖章,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证明(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XX市婚入流动人口生育联系卡”)或《独生子女光荣证》
3.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需要有医院盖章)和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4.对于在港澳台及境外生育的妇女,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或诊断报告(需要有医院盖章或医生签名)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
5.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用标准A4纸复印,其中《生育医学证明》需单独复印
6.所有提供非中文内容的材料需至相关资质翻译公司翻译并盖章。
7.其他未注明情况可以到柜台咨询或致电12333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