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与员工社保问题纠纷的案例屡见不鲜,近日有这样一则案例,周女士是一家服装公司的职工。据她描述从2001年到公司上班,已经有10多年,公司一直没有给买保险。“我们没有社保,每个月公司给我们发现金。现在失业了,单位一分钱失业补贴都没有给我们。”周女士说,从2008年开始,公司给他们按月发放280元作为保险费,“从2011年开始,补贴涨到了每月400元。”
因为能按时拿到工资和补贴,周女士和同事并未在意。直到最近,周女士所在公司服饰从长沙河西一商业广场撤柜,包括周女士在内的所有员工全部下岗,但公司没有提出任何补偿。“公司说既然每月拿了社保补贴,就不应该再享受社保部门的失业津贴。”周女士表示不理解。其实,像周女士这种选择现金补贴的情况不在少数。
还有一则案例也是关于企业社保缴纳问题,小罗在步步高商场某品牌箱包专柜工作,每月工资2400元,如果购买社保,她工资中有200元左右需要用于缴纳社保等费用,同时,公司也会替她缴纳400元左右的社保。而与周女士不同的是,小罗是自己觉得没有缴纳社保的必要。于是和公司谈条件,不需要公司为自己缴纳社保,并将缴纳社保的费用直接用现金折算给她,于是,她每月拿到手的钱变成了2800元。
其实,关于企业和劳动者选择现金补贴不合法问题我们早就有定论,有的用人单位会给员工一个这样的选择:要社保还是要现金?也有员工主动提出要现金补贴不要社保。遇到这种情况该怎样去应对呢?记者就此采访了长沙市人社局。
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这是违法且不合理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工作人员表示,员工与单位签订的承诺书是无效的,因为对于企业来说,即使你签了类似的承诺,员工一样可以找社保部门维权。当然,在补缴时,劳动者需要退还领取的补贴并需要承担个人应缴纳的那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