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今年社保的话题一直是十分受大家关注的,社保缴纳将影响你的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及以后的退休养老等诸多待遇,然而有些单位以种种理由,停缴或缓交社保,直接损害了你的劳动权益。社保缴纳藏着的6大坑,很多人都踩过,据说90%的人看了第一条泪奔。
一、试用期不缴社保,转正后才缴
单位以试用期为由,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这合法吗?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企业在试用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2、《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3、《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人力资源专家提示: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足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都属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二、让员工承诺放弃缴社保
如今有些公司,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出具一份书面承诺,承诺书中写明:员工自愿放弃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公司将社会保险金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直接支付给员工。
人力资源专家思维哥张锐老师提示:这是违法且不合理的,这样的承诺书无效。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三、单位以最低工资标准作基数缴社保
人力资源专家提示:《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的基数是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缴费的基数是自己的工资,在实际操作中,本人工资一般是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不过, 当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则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