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入预算,也是公共财政的应有之义。政府每一笔花钱行为,都应接受人大监督,社保资金作为民众的“养命钱”,当然不能例外。从这意义上说,不仅社保基金,所有行政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账单都应编入预算,接受审查。
■ 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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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考虑借鉴税收管控的做法,利用互联网系统,将政府的财政收支情况与人大预算审查机构实现电脑联网,以便人大适时了解政府财政收支情况,经常查询国库的异常支出和收入。
3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各代表团开始审查预算报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首次接受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这意味着我国向完善“全口径预决算”审查制度再迈重要一步。
社保基金入预算,是民意所归。近几年来,养老保险的话题为舆论屡屡关注,加之一些地方“社保案”不断浮出水面,公众对社保资金管理产生了一些担忧,因此,社会保险基金迫切需要纳入预算审查范畴,给公众一个明白账单。正如人大代表郑功成所说:“以前政府是社保费的责任主体,现在全国人大也成为信用担保方,这对资金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安全性无疑是‘双保险’。”
社会保险基金入预算,也是公共财政的应有之义。政府每一笔花钱行为,都应接受人大监督,社保资金作为民众的“养命钱”,当然不能例外。从这意义上说,不仅社保基金,所有行政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账单都应编入预算,接受审查。
公共财政预算是政府的“血液”。人民监督和制约政府最重要、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就是让人大能够真正掌控财政的“钱袋子”。从某种意义上讲,控制了财政预算,也就可以实现对政府的有效制约,确保“权为民所用”。高质量的预算审查,对遏制腐败,提高行政效率,减少“三公”消费,调节收入分配,缓解社会矛盾都有重要意义。
预算审查,是个繁重的任务,今年再加上每年收支金额高达五六万亿的巨额社保账单,对于许多人大代表来说,读懂和看明白预算就是一个不小的难题。那么,如何提高代表审查预算的成效?除了加强代表财政知识学习等工作外,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也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
例如,能否赋予人大对预算草案的修正权。预算修正权是现代议会的核心预算权力。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了人大的预算审查批准权,但在现实中,如果没有预算修正权,使得人大只有两种选择:整体否决或整体通过预算草案。所以,为使人大的预算审查权真正落到实处,激发更多代表预算审查的热情,未来在制度上可否考虑增加预算草案的修正权。
再如,能否考虑逐步将各级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全部专职化,由精通经济和财政以及法律的人员组成;同时,逐步实现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会议常态化,对政府部门的财政收支进行审查、听证,以实现财政收支审查监督的完整性、全程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会议情况和审查情况,可以及时向本级人大代表通报,以方便其在人大全体会议期间进行预算审查。还有,能否考虑建立健全人大对政府财政收支的实时监控机制。比如,可以考虑借鉴税务部门对税收管控的做法,利用互联网系统,将政府的财政收支情况与人大预算审查机构实现电脑联网,以便人大适时了解政府财政收支情况,经常查询国库的异常支出和收入,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社会各界对预算审查高度关注,希望人大代表不负公众重托,在审查过程中尽心尽责,使纳税人的每一分钱都能花在阳光下,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