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社保是如今我们很多人都比较重视的话题。社保具有强制性的特点,就是用人单位和个人都需要缴纳。社保目前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作用就在于: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生有所保、伤有所疗、失有所得。也就是让你在老病伤失的时候,能获得一定费用的补偿和救济。
这样就有人问到,我两地都缴纳社保了,是否可跨省合并呢?
一、首先,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文件规定,参保人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
二、参保人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时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我们做跨省转移是只做养老保险就可以吗?答案是否定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是需要做转移的。例如:北京市要求,养老保险在退休前需累计缴纳满十五年,(男性60岁、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才能正常办理退休手续。医保要求累计缴纳满:男25年、女20年,退休之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但是我们如何处理这件事情呢?需要申请跨省准入。
材料的准备:在原参保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参保地建立的可认定参保人参加工作时间、参保时间的相关人事档案材料;需与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调入人员还需要提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保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调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