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日,南京不少企业对“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何时开始进行咨询。经过紧张的筹备,这项工作已于2017年4月1日正式启动,用人单位原则上应在4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缴费基数申报,进入书面复核流程的用人单位按《书面复核通知书》的要求到市、区指定地点办理书面复核。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基数需经过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并留存备查。详细内容如下:
南京市人社局提醒,请按实申报职工月缴费基数。对未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从7月起按该单位职工上月缴费基数的110%确定当月缴费基数。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职工月缴费基数从次月起按实际申报数确定。
社保知识: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
社保基数: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关于“2017年南京社保缴费基数申报”社保缴费比例: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
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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