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从2006年1月1日起,参加大连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在建立个人账户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月标准=(本人退休时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本人退休时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4%。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X)=C1÷12×(A1/C1+A2/C2+A3/C3+……+An/Cn)/n(A1,A2……An为职工退休前1年、2年……n年的年缴费工资。C1、C2、……Cn为职工退休前1年、2年……n年的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此外,建立个人账户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不再发给调剂金,到2010年底之前,分年度发给定额补贴。其中,地处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的退休人员2006年至2010年5年间各年定额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85.5元、66.5元、47.5元、28.5元、9.5元;地处其他区市县的退休人员2006年至2010年5年间各年定额补贴为每人每月112.5元、87.5元、62.5元、37.5元、12.5元。2011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定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