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东莞裕元工人得知缴纳了15年社保的老工人退休每月只能拿到四五百元养老金后,陆续前往社保局查询自己的社保缴费情况,发现厂方应该缴纳的社保额度不足。随后,裕元6万工人集体维权,要求足额缴纳社保。时隔4个月,中山市慧亚集团也出现了因社保问题引起的工人维权行动。随着媒体的报道和关注,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也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企业通过“抽签”为农民工参保
“关注新生代农民工课题组”(以下简称“新生代”课题组)在电子、食品、服装等行业的几家品牌工厂员工抽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企业外来务工人员购买社会保险的比例达到95%,其中电子行业外来务工人员参保率为100%。
知名服装品牌代工厂的一名员工反映:“厂里是在不告诉员工的情况下,直接用电脑抽选,能不能参加社保看的是运气。”还有的工人反映:“整个部门70多人,只有10人左右买了社保,工厂要求工作满一年才能参保。”
另外,“新生代”课题组在调研中发现,部分企业为员工参保时设置了工作年限、职位级别等限制。据调查,外来务工人员参保与入职时间一致的,食品行业比例为69.6%,服装行业只有50%。“之所以有入职和参保的时间差,是因为大多数工人都是在企业工作了一段时间才被‘选中’参保。有的工厂规定工人只有经过试用期,或者基层管理人员以上才能参保。”吴琼文倩说。
农民工参保普遍缴费不足、险种不全
“参保比例达到95%并不足以让我们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太乐观,因为参保的农民工普遍缴费不足、参加的险种不齐,他们的社保权益仍然受到损害。”吴琼文倩说。
“新生代”课题组调研发现,虽然社保法规定社保和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应该为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平均数,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企业很少足额为员工参保。调研显示,49.3%的工人反映企业并没有为他们足额缴纳社保,而实际未足额缴纳的比例可能更高,因为多数工人根本不清楚缴费基数应该怎么确定。
“新生代”课题组收集了部分工人的工资单,通过计算,调查涉及的几家企业均没有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为工人足额购买社会保险。不仅如此,有的企业并没有为工人购齐五险一金。
“根据我们调研,外地农民工只有三险:养老、医疗、工伤保险。本地农民工交五险,但不交公积金。本地城市户口的打工者才全交。”吴琼文倩介绍,购买比例最高的是医疗保险,占统计总量的96%,其次是养老保险,购买比例为88.3%,往后依次是工伤保险,82.9%;失业保险,61.1%;生育保险,39.7%。
超过50%被访农民工参保意愿不强
对于企业没有依法为员工参保或者足额参保,外来务工人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东莞裕元的工人停工为的是争取足额参保,但是“新生代”课题组对近400名外来务工人员的随机抽查发现,49.3%的工人表态:知道企业没有依法缴足社保,但是不愿意补缴。甚至有不少工人提出:“我连现在的不足额的社保都不想交。”
“新生代”课题组分析,影响外来务工人员参保意愿的关键因素是他们能否享受社保带来的实惠。从五险一金的参保情况来看,医疗保险的参保意愿是最高的,因为和工人日常工作生活的利益紧密关联。对于养老保险、工伤、失业、生育等四险,外来务工者不了解相关政策,使用率也不高,其参保的积极性因此会受到影响。
以工伤保险为例,“新生代”课题组调查发现,受访工人中7.1%受过工伤,其中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的比例仅2.3%。原因主要是工人对工伤申报程序不了解,而且上级管理人员会阻碍他们申请工伤;再者,即便工人能申请工伤认定,要经过相关程序拿到工伤保险金也非易事。
一位服装厂的工人曾在工作时被铁桶砸中头部,后来去医院检查发现头骨受伤。据工人讲述,当时的生产线组长、车间主管、总管都知道他受伤,但是都不让申报工伤。“我威胁他们说报警,才同意申报工伤,最后评了十级工伤,赔了6个月工资。”
“社保交了等于白交”
90%农民工未曾享失业、生育保险
“社保的初衷是给予像农民工这样的弱势群体以保障,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他们享受社保的门槛过高,导致很多农民工认为社保交了等于白交。”“新生代”课题组调查发现,外来务工人员失业险及生育险的参保比例不高,使用率也非常低。
调查发现仅有3.36%的工人领取过失业保险金,而各行业工人领取过失业保险金的比例均不超过5%。大多数工人失业后很难领取失业保险金,主要原因在于失业保险制度规定只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到失业保险金,然而大多数工人的失业是遭遇企业的各种“隐性的、变相的方式”后成为自动离职,因此难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位东莞的工人抱怨,公司经营不景气的时候,它会预先做准备,会想办法把人逼走,所以说,通常是工人干得没意思,自己走人,这种情况不能领取失业保险,所谓的失业保险制度基本等于摆设。
生育保险同样让农民工感到“鸡肋”,高达95.5%的工人没有享受过生育保险待遇,购买了生育保险的人仅有11.8%领取过生育保险金。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呢?吴琼文倩告诉记者,很多工人不知道生育保险提供哪些保障,应该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另外生育保险条例通常规定,参保人在非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费用,或者参保人在市外生产前检查、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正是这一规定将很多应该且可以领取生育保险基金的工人排斥在外,因为大多数工人在生育时几乎都会选择回到农村老家,发生的费用无法通过工作所在地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保险制度的地区统筹规定没有考虑到大多数外来务工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现实性。”
社保制度要让农民工看得清、享得到
“外来务工人员是一个庞大的群体,而且相对处于弱势地位,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或生育时会发生困难,而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减轻他们在遭遇风险时的压力。但是从调研结果来看,社保对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不尽如人意。”“新生代”课题组提出为了更好地保障外来务工者的权益,社会保障亟须从政策宣传和制度完善两个方面加强。
首先,完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制度设计,确保工人在面临风险时能得到制度支持。一是建立全国联保的养老保险统筹机制,工人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何城市参保,也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何城市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与工人实际缴费情况挂钩,多缴多得;二是提高医疗保险的报销额度和报销比例,减轻工人的医疗负担。取消医疗保险的地区限制,工人生病时可在全国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并报销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工人缴费情况挂钩;三是取消失业保险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规定,只要工人购买失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在失业时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四是取消生育保险的地区限制,只要工人购买了生育保险,不论其生育或医疗发生地在哪里,都可以享受当地的生育保险待遇。
其次是普及社会保险法知识的宣传教育,让工人了解社会保险制度。调查表明,工人的社会保险知识非常有限。建议由社保部门牵头,协调动员高校和志愿组织,编订社会保险知识培训教材,制定系统化的学习课程,并组织工人围绕社会保险相关知识进行集体学习、集体讨论。此外,社保法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应借助更多民间力量,力求做到深入普通工人,深入基层组织,使工人能够真正理解社会保险法的制度安排,了解社会保险的运作机制,促进社保制度的有序运转。
“社保法实施后,企业为员工参保的情况有所改善,但是仍然没有达到应保必保。”课题主要负责人之一、北京大学—香港理工大学中国社会工作中心研究助理吴琼文倩告诉记者,社保政策在落实前期考虑到企业的承受能力和执行能力,规定企业参保员工达到一定比例即可,因此企业也打“擦边球”,选择性地为部分员工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