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开始实施的“限购令”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南京购房,需提供1年以上(含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过,却有一些“神通广 大”的房产中介明确表示,可以帮助不满足购房条件的外地置业者补交社保金,获得购房资格,有些购房人就信以为真。殊不知,此举不仅违规,而且还会给购房者 带来经济损失。
中介:?多缴1.5万就能补缴社保
读者戴女士近日致电《金楼市》淘房热线,诉说她朋友在买房过程中的郁闷。戴女士的朋友是扬州人,看中了江北一套房子,但又不具备购房资格。于是,江北一家房产中介明确承诺,可以助其补缴社保,只要交1.5万元就可以具备买房资格。
该中介表示,1.5万元中,只有5000元左右是给中介的,其余1万元左右将打到社保卡上。戴女士觉得划算,就签了购房协议。
谁知道,没过几天,中介变卦了,声称获得购房资格没问题,但社保卡里是没有那1万元钱的。戴女士顿时感觉上当,担心此后中介还会故伎重演,额外收费,但购房协议已经签了,戴女士无计可施。
据现代快报记者调查了解,限购令之后,不少经纪人及相关机构表示可以帮外地置业者代办社保以获取购房资格。记者随机调查的三家中介均表示,交1.5万元~2 万元不等的费用,就肯定可以办下来。当记者追问:“万一我签了购房协议却没办下来,怎么办?”有位杨姓经纪人直接表示:“90%都能办下来,不存在你说的 那种情况。至于具体过程,不便详谈。”另一家中介的经纪人也肯定地说:“如果不需要申请房贷的话就更好办,收费也低一些,一万出头就行。”
房产局:开假证明最高罚款1万元
为此,记者特地咨询了房产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建议买房人不要轻信中介给的代办社保承诺,并且明确指出:“外地人要在南京购房,必须提供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此外没有捷径。”
此外,日前官方解读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时也表示,重点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规避限购措施,骗取购房资格的违法违规行为。
据调查,今年1月份以来,南京市房产局华侨路交易市场中心一共发现了151份假的社保证明、假的户口证明等各类假材料。5月9日,南京市房产局产权市场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假证明骗“购房证明”最高将罚1万元。
针对上述中介违规操作行为,购房人将如何维权?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杨龙辉律师表示,上述规避法律、政策的约定都是无效的,即使提起诉讼也很难获得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