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澄城县社保局为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工作,提高医保服务质量,落实医保协议管理措施,按照渭人社发【2014】158号文件要求,对全县医疗保险定点单位2014年度医保服务及执行服务协议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考核组一行采取“听、看、查”以及与员工座谈的的方式开展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从“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外配处方、进销存管理”几大方面进行了严格考核,并进行了量化评分,对不合要求的机构提出了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到位的机构发放《整改意见书》。
通过考核,进一步规范了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自费药品、乙类药品的使用,定点零售药店进销存、外配处方的管理,有效地维护了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促进了医患保和谐三赢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