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两次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和两年修订,《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终于尘埃落定。在本周举行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该办法获得了审议通过。对比此前两轮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最终确定的东莞公租房申请门槛再度拉高。一直最受关注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中,此前两轮征求意见,分别要求外来务工人员要缴满3年、5年社保,而最终确定的办法则明确,外来务工人员需缴满6年社保、在本市工作满6年才能申请公租房。
缴满社保年限从3年、5年调高到6年
“公租房办法征求了两次意见,没想到申请门槛一次比一次高。最开始是外地人缴满3年社保才能申请,后来调成5年,现在又确定为6年。外地人来东莞,一般都是刚工作那几年比较需要公租房,如果缴满了6年社保,那时候还有多少人真正需要公租房的呢?”
东城某培训学校老师桂平认为,东莞外来务工人员群体庞大,是公租房需求群体中不容忽视的主力军,而这一门槛的设置,让想申请的人申请不了,而能达到申请条件的人,又不见得需要公租房。
2011年12月,第一次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东莞市公租房管理办法》,要求外来务工人员必须缴满3年社保才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而在2013年4月开展的第二轮征求意见中,这一年限更改为5年。
住建局称“全市缴满5年社保人数太多”
对于这一申请条件设置的依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有关负责人解释称:“主要是参考了社保局全市缴满3年社保的人数情况,人数实在是太庞大了,保障不了。”该负责人还表示:“就算是全市缴满5年社保的人数,实际上也很庞大,很难保障。”
“实际上全市缴满5年社保的人数也很庞大,但是再调高,就好像显得(公租房政策)没有诚意了。”今年4月,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有关负责人曾这样表示。不过,最终敲定的公租房办法还是将门槛拉高到了“必须缴满6年才能申请”,令不少市民表示不满:“本来之前说要缴满3年、5年,就觉得没有诚意了,现在还拉高到6年,这不是把我们这些需要公租房的外地人挡在门外吗?”南城第一国际一位白领陈小姐这样说。
社保 新莞人社保年限从5年调至6年
此前两轮征求意见,分别要求外来务工人员要缴满3年、5年社保。最新敲定的《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最终调整为:(一)申请人在本市工作满6年,申请时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并签订劳动合同;(二)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6年;(三)在本市无自有住房;(四)未享受过本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对于这一申请条件设置的依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有关负责人解释称:“主要是参考了社保局全市缴满3年社保的人数情况,人数实在是太庞大了,保障不了。”该负责人还表示:“就算是全市缴满5年社保的人数,实际上也很庞大,很难保障。”
昨日,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在莞工作3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他们都表示,刚出来工作3年内是最需要公租房的时候,希望能以优惠的价格租到放心的房子,但工作满6年后,就难保自己还会需要了。
租金 本地困难户6折外地人8折
201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的征求意见稿,拟定为本地外地租金统一标准。最新敲定的《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最终明确了四种租金收取方式。其中最大的不同是超出经适房申请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照不超过房屋所在地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宅平均租金的60%确定;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租金按照不超过房屋所在地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宅平均租金的80%确定。除了上两种本外地不同的收取方式外,符合廉租房条件的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廉租房租金标准收取;符合经适房住房条件的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本市公租房标准收取。
由于今后东莞将不再新建经济适用房,而位于雅园新村的房源尚有九成没有消化,东莞市住建部门表示,这些剩余房源将全部转为公租房。因此,对于符合廉租房和经适房条件的本市困难家庭来说,他们入住公租房,将按照不同的租金标准收取。“雅园新村规划了4000多套,现在只有600多户提出申请,剩下的房源会转为公租房,符合经适房和廉租房申请要求的还可以申请。只不过剩下的房源就纳入公租房进行管理,符合什么条件就按照什么条件收取租金。”记者从住建部门了解到,按廉租房租金标准为1元/平米,而按照经适房的标准则为3.69元/平米。
市住建局表示,公租房的租金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住建局、市财政局按照以下规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而60%和80%的计收比例,也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对象承受能力以及市场房屋租金水平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租期 最长不超过5年 转租将强制退房
对登记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在轮候期内安排公租房。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采取公开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和配租排序,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租房。申请人将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期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公租房。此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租房: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破坏或擅自装修所承租公租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租房的。
承租方拒不退回公租房的,住建部门将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于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租房的,市镇住建部门不予受理,给予警告,并记入公租房管理档案。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申请人,自退回公租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外地人来东莞,一般都是刚工作那几年比较需要公租房,如果缴满了6年社保,那时候还有多少人真正需要公租房的呢?——— 东城某培训学校老师桂平
为什么调整为缴满5年社保才能申请?主要是参考了社保局全市缴满3年社保的人数情况,人数实在是太庞大了,保障不了。实际上全市缴满5年社保的人数也很庞大,但是再调高,就好像显得(公租房政策)没有诚意了。———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相关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