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围棋选手曹恒廷通过其个人微博和博客炮轰山东齐鲁晚报俱乐部,称其为俱乐部效力十几年来,俱乐部从未帮其上过社保,并在很多待遇方面存在不公。目前,曹恒廷已经将齐鲁晚报俱乐部上诉,双方将于24日对簿公堂。作为曹恒廷曾经的师傅也是山东围棋队主教练的曹大元,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曹大元:
对曹恒廷这件事情,我是一直关注并参与其中的。在曹恒廷和其父亲找我谈及社保问题时,我曾耐心解释并与其真诚沟通,也汇报俱乐部尝试与其商谈,寻找可能解决的办法,但因对方所提条件太过苛刻让俱乐部无法接受,导致曹恒廷向俱乐部提起法律诉讼。
当然,我并不认为俱乐部不投社保就是正确的,单从现实情况看,这些棋手尽管代表俱乐部参赛,但平时并不接受俱乐部的具体管理,也不到俱乐部上班或训练。除了下棋比赛,棋手的自由度都很大,大多棋手自己训练,有的自己带学生,收入也都归自己。像曹恒廷这样的棋手,打比赛时俱乐部给予的收入,与他自己在外教棋的收入相比,肯定是微乎其微的,至于他提出的社保问题,是唯一有积极意义的,也许为棋界提供一下借鉴,因为目前无论山东还是全国其它俱乐部,几乎普遍存在这种现象,尤其是体制外的,大多棋手都没有俱乐部的社保。
就曹恒廷这样水平的棋手,我认为俱乐部之前给予的待遇比较合理,而且对培养其所花的代价很大。其实,山东在后备棋手的培养上一直比较重视的,多年前就为缺少报酬的的学棋孩子提供固定薪水,争取比赛平台。就曹恒廷来说,2003年时每月就给他2500元的固定薪金(比赛赢了还有另外奖金),以他当时的水平肯定是比较高的。至于以后他薪金的降低,那也是根据其比赛成绩和实力而定的,也并非不合理。
事实上,在曹恒廷效力山东期间,队里为其创造过不少条件。依实力小曹在山东基本没有打围甲的机会,为提高其水平我们曾多次帮他商借到其它队锻炼,仅举一例:2004赛季,已经报名参加围乙比赛的曹恒廷,为争取他到云南打围甲的机会,山东队在商借期限的最后关头全力为其办好手续,但因为他的离去,我们又额外花钱聘请了韩国棋手白洪淅来打围乙。按理说当时山东队后备人才充足,因为很多人都商借到外队,我们的乙级队也没有冲甲计划,俱乐部完全可以让曹恒廷在自己队中征战围乙以节约费用,但为了曹恒廷的个人发展,俱乐部作出了很大牺牲。所以我想,作为棋手应该有感恩之心,尤其对多年培养自己并为之付出心血的俱乐部。
目前在中国棋界,我不太清楚对棋手的社保是否有明文规定,从齐鲁晚报围棋俱乐部的实际来看,很多棋手在年龄很小时就代表俱乐部比赛,还有很多进进出出的棋手,都是遵照其它俱乐部普遍采取的方法,没有为大多数棋手办理社保。为此我也和俱乐部沟通过,俱乐部对用工政策的理解是,像曹恒廷这样的棋手并非固定用工,因为他既不在俱乐部上班也不在俱乐部教棋,没有给俱乐部创造任何收入,代表俱乐部打比赛的时间也十分有限,最多就是季节用工,而且都给予了相应薪金和奖金。至于是否该为其办理社保,也许俱乐部的理解不够严谨,如果当时找出相关政策和法律做好这件事情,就不至于引发今天的双方的矛盾了。
其实,关于待遇问题曹恒廷之前都是认可的,并在与俱乐部签有的协议中没有提及社保问题。当然,俱乐部的做法有待商榷,是否符合国家政策也有待劳动部门裁决,但从全国棋界的大环境来看,我认为山东俱乐部的做法并无不当之处。出了曹恒廷这样的问题,无论我还是俱乐部,也都需要反思,到底选什么样的队员进队,用人到底该怎样规范?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借鉴。
在今天作出这一说明之前,我曾接受过华西都市报记者的采访,但记者的报道显然与我说的有出入,对此也在此予以澄清。我看了曹恒廷在微博和博客的内容,可以说除了工资的待遇和社保问题是真实的,其它的几乎都不属实,甚至夸大其词,满口谎言。
其实在曹恒廷提出社保问题后,我和俱乐部一直都在积极努力,并帮助询问劳动部门看是否有补救措施,并考虑是否给予一定补助,并非不管不顾。但一意孤行的曹恒廷听不进我们的意见,而且狮子大开口,索要让俱乐部无法承担的巨额赔偿,从而走到今天的法律环节。
我想,既然已经付诸法律,那双方就应平心静气,等待法律的裁决,而不是乱说乱评,发泄情绪,做出不理智甚至侵权的行为,要不到头来只能是后果自负,损害了自己也损害了棋界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