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10.18亿元被挪社保基金还剩5亿多元没有追回,市长张广宁表示如果无法追回,就由政府财政填补缺口,总之会确保缴纳者的利益。政府为无法追回的被挪用的社保基金埋单,对已经交纳社保基金的公民来说,可能是一个好消息。但从现代法治理念来看,笔者认为政府应慎言为被挪社保基金埋单。
首先,应该界定什么叫做“无法追回”,如果无法追回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就可能导致利用各种理由和借口,把可以追回的社保基金变成了无法追回。
其次,政府不是企业,它本身没有创收能力,政府有限的财力是来自纳税人。无论现实如何需要政府为无法追回的被挪社保基金埋单,但动用纳税人的钱应该经过相应的法律程序,即在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财政预算来实现。
总之,面对被挪用的社保基金,政府应该想办法用法律来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并可以考虑用社保基金的增值部分来解决无法追回的资金。如果确实需要政府来解决,也应该遵循法定程序,千万不可随便承诺政府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