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口密集度也会越来越高。解决办法之一就是加快农村房屋改造,而农房改造就必然涉及到农村房屋拆迁。当农民自己的房屋需要拆迁时,广大农民朋友最关系的莫过于房屋的拆迁补偿。
为了解决房屋闲置问题,提高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相关部门将在一部分地区进行房屋回收的试点,并逐渐推向各省市。
政府将加大对违规房屋的回收力度,今年年底,将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确认产权后,对农村居民的房屋政策会有较大的影响。
那么,农村房屋拆迁试点有哪些内容?哪些房屋属于拆迁范围内呢?
1、房主去世且无继承人的农村房屋,如孤寡老人的农村房屋。
2、非农村集体成员继承的农房。宅基地予以回收,房屋可继承,在不修缮的前提下,房屋产权属于继承人。至于什么是非农村集体成员,以及农村集体成员和非农村集体成员之间有哪些区别,请广大读者自行查阅。
3、搬迁至城镇并在城镇安家的农民。农民进城落户后,同样拥有农村房屋的产权,除了自愿放弃宅基地并拆迁的。同时,虽然拥有农村房屋的产权,但是不允许翻修,房屋破败倒塌后,宅基地予以回收。
4、建筑面积超标的农房。农村宅基地面积大小,相关政策有明确规定,面积不能大于300平方米。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调整政策,农村房屋超出相关规定的,予以回收。
5、一户多宅的农房。农村房屋实行的是一户一宅的制度,除子女、配偶,或者直系亲属合法继承,以及人员扩大后分家置户,否则予以回收。
6、未在宅基地规划区内建造的农房。部分农村房屋没有按照相关要求建造在合适的位置,占用了农田或者耕地,与国家守护18亿亩耕地的要求相违背,这类房屋将被回收。
7、城镇居民违法购买的农村房屋。相关规定,宅基地不能自由买卖,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房,经查实后,相关房屋将被回收。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的权益,避免房屋被违规侵占。
8、长时间闲置导致坍塌的农房。这类房屋一般属于废弃的,没有直接的所有人,两年内没被修复和使用,房屋将会被回收。
9、在荒废宅基地或者闲置宅基地上翻建的农房。闲置宅基地是不允许翻建农房的,这类农房一经发现,将会依法回收,即使是刚建好的新房或者农村别墅。
10、已经获得农房拆迁补偿和安置。在获得拆迁补偿和拆迁安置后,政府将依法回收房屋的宅基地和房屋产权,房屋不再属于农村个人所有。
以上10种类型的农村房屋在经过试点后,将会在其他地区实行,那么,你是不是也有其中一种或者几种类型的农村房屋呢。如果有,需要我们进行相应的处理,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各地的农房拆迁补偿额度有一定的差距,中公小编也会为您进行相应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