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年限,作为一个判定在一个城市居住多久的指标。就相当于一个社保证明。在购房的时候一般会用的到。轻松保小编就把台州市关于社保缴费的详细规定,给大家介绍一下。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我市近日发布了《关于公布2017年度台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通知》,明确了市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及农业转移人口四类保障对象的准入条件。与去年相比,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在收入上有所调整。
根据《通知》,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都必须是在台州市区范围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及以下,或者2人及以下家庭现有房产建筑面积36平方米及以下。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还需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在户籍方面,要求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具有本市区申报范围内户籍(不包括户口迁入的学生)5年及以上;在收入方面,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16年台州市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即低于31390.8元。《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此类家庭,可享受优先配租。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具有台州市区申报范围内户籍(不包括户口迁入台州的学生)1年及以上;同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16年台州市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低于52318元。
与2016年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相比,以上两类家庭申请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差异主要在收入上。由于2016年市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的47990元增加到52318元,相应的,在申请公租房收入条件上也做出调整。今年,外来务工人员及农业转移人口照样可以享受保障。
对于这类人群,申请公共租赁房的条件之一,是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台州市区范围内没有住房。同时,在市区申报范围内居住,还需在台州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工作,且具有中、高级专业技能证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及以上。
在收入方面,申请人需满足人均年收入低于2016年台州市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低于52318元的标准。
城镇新就业人员申请公租房,要具有台州市区申报范围内户籍1年及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台州市区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同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台州市区范围内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及以下,且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在台州市区范围内无住房资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