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1日起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在无锡工作的韩国人李顺范先生拿到了自己的社会保障卡
在苏州工作的英国人马克说,参保后看病就医方便多了
去年7月1日起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接着,9月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6号令:《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自2011年10月15日起施行。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去年末,持《外国人就业证》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共23.17万人。而未纳入统计范畴的在华工作外国人还要更多。
在江苏,良好的投资环境和飞速发展的经济,引得“洋打工”纷至沓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目前在江苏取得“工作签证”的外国人有4.4万余人,他们每天在江苏“打卡”上班。江苏对于外国人参保的探索步伐较早,早在2005年苏州就规定,外国人可自愿参加企业所在地的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自去年10月“16号令”下达后,江苏从今年2月起在全省大力推进外国人参保工作,目前7000多名“洋打工”在江苏上了社保,其中已有不少老外开始享受待遇了。
五险均有保障养老金可“继承”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16号令)去年10月正式实施。按照这一文件,在华工作的外国人需在中国参加社保。据统计,截至2011年末,仅持《外国人就业证》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就超过了23万人。目前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保工作启动以来进展顺利,正有序推进。
“无论来自哪个国家,只要是在江苏合法就业的外国人都须进行参保,”江苏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的,应当自办理就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符合条件的,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也就是说,老外和我们市民一样到定点医院刷卡看病、到医保药店刷卡购药、失业了也能领取失业金……
外国人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就业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也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如果外国人死亡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无论继承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均可依据相关法律继承,”有关负责人解释。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外国人社会保障号码编制规则》,为外国人建立社会保障号码,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外国人社会保障号码在中国唯一且终身不变。
江苏有4.4万“洋打工” 7000多人参保
苏州从“自愿参保”到“强制参保”
月均社保缴费基数高达万元
大力宣传履行参保缴费义务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2月底,到苏州工作的外国人12162人。
早在2005年6月14日,苏州市就出台《关于外国人、华侨和台港澳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实施外国人参保工作,自行开展的参保,包括了养老、医疗、工伤3个险种。
“2005年的政策当时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是走在前列的。”苏州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政策不像16号令的强制参保,而是自愿参保,截至2011年12月有588名外国员工在苏参保。在16号令公布后,今年2月份开始正式办理参保手续,增加了生育和失业两项险种。截至今年5月,苏州大市范围参保的外国人已达到了4112人,约占外国人就业人数的1/3。苏州市区范围内外国人平均月社保缴费基数为10464.53元,其中,日本人占外国人参保总人数的66%,韩国、德国、美国、英国人占外国人参保总人数的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