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广州市民政局获悉,从即日起,在2010年4月30日前年满60周岁的广州市户籍居民均要到各所在社区居(村)委会申办老人智能IC卡。申办的具体介绍材料已在市内各大社区居委会张贴告示。据记者了解,全广州今年满60岁的老人有107.5万人,每年以3.7万人左右递增。
申办IC卡有两种选择
据介绍,市民在申办IC卡时有两种自由选择,一是申办一张老年人社保卡,此卡兼有社保与老年人优待的功能,即老人凭此卡到医院看病时可享受社保服务功能,也可享受乘坐公交、地铁及公园门票优惠等功能;另一种是分开申办,分别办一张普通社保卡和一张老人优待卡。之所以有分开申办的方式,是为了避免老人丢失社保卡。社保卡自申办人领卡之日起启用,各项功能逐步开通。从明年5月1日起,现行的广州市老年人优待证将停止使用。
依据相关的规定,市民申办1张老年人社保卡,或首次申办1张普通社保卡和1张老年人优待卡,收取工本费20元;已有普通社保卡且仅申办1张老年人优待卡的,免收工本费(仅限首次申办);有特殊困难的低收入者、低保对象及孤寡老人,经审核通过后免收工本费。
1年后可在790药店刷卡
随着功能的逐步开通,已参加广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在明年6月30日起,可在全市790多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刷卡购药,还可以在市定点医院刷卡支付医保费等。今后政府把更多的公共服务功能整合到卡中。
丢卡也可兑现社保待遇
老年人社保卡使用智能IC卡技术,采用国家统一的密钥标准,对卡内信息进行分区管理,对不同服务部门采用不同密钥,各部门只能查询到授权本部门使用的信息。单纯丢失卡本身一般不会导致持卡人社会保障待遇无法兑现。 有疑问可致电社保卡24小时服务热线020-83366288(节假日开通)。
具体办理时间
2010年4月30日前年满60周岁未满65周岁,即在1945年5月1日至1950年4月30日期间出生的老年人,于7月8日至7月20日期间办理。
2010年4月30日前年满65周岁,即在1945年4月30日前出生的老年人,于7月21日至9月21日期间办理。其中,200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年满65周岁,即在194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老年人,可于7月8日至7月20日期间办理。
2010年4月30日后年满60周岁,即在1950年5月1日后出生的老年人,按现行的广州市老年人优待证申领程序办理,即从2010年起每年3、7、11月办理。
申办所需资料
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如同意使用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照片信息用于制作社保卡则不需提供照片。
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
出示本人户口簿原件及提供首页、本人资料页复印件。
已有社保卡的需出示本人社保卡。
有特殊困难的低收入者、低保对象及孤寡老人需出示区(县级市)级以上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及提供首页、本人资料页、有效期页复印件。委托他人申办需提供上述本人办理需提供的资料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