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市人社局发出公告,我市二代社保卡在未启用前,原一代社保卡可正常使用;二代社保卡启用后,原一代社保卡自动终止使用,原卡内医保账户余额划转到新社保卡内。
据介绍,各参保单位在领取二代社保卡时,需在领卡地点办理二代社保卡批量启用手续,同时统一修改本单位二代社保卡的密码,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在发卡时要及时将更改后的密码告知参保人员。二代社保卡未启用前,原一代社保卡可正常使用。二代社保卡启用后,原一代社保卡自动终止使用,原卡内医保账户余额划转到新社保卡内。
据了解,我市从8月1日开始逐步发放、更换加载金融功能的二代社会保障卡。由于我市参保单位多、参保人员数量大、发卡时间紧迫,社保卡事关广大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市人社局要求各参保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安排专人尽快领取。领取时当场清点卡数,在单位社保卡领取签收单上签字确认,同时办理社保卡批量启用手续。单位应尽快将二代社保卡发放给参保职工,并做好社保卡新、旧交替的宣传工作。未领到二代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原一代社保卡可继续使用。职工领卡时应核对卡面基本信息,核对无误后,在发卡人员名单上签字确认;核对有误的,请填写错误卡片登记表,然后和社保卡一起交回市人社局信息办,由市人社局信息办重新制卡。
参保单位领卡人须携带资料:单位介绍信(内容含领取单位社会保险编号、领卡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领卡人身份证原件及U盘(用于拷贝《发卡人员名单》和《未发卡人员名单》电子版)。参保单位职工因出差、生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的,可由代办人签字领取;因调离等原因,参保人已不在原单位的,仍由原单位负责通知参保人到原单位领取。
参保人员在社保卡未发放前需住院治疗时,各县区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和城镇职工参保人员需通过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无卡就医审批手续;市本级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在市人社局信息办办理无卡就医审批手续。并打印审批单,定点医疗机构手工录入审批单上参保个人编号,与本人身份证核对基本信息后,按照无卡就医处理(系统支持),即可办理入院、出院结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