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截至去年底,广东社保卡户籍人口持卡人数超过8000万,持卡人数全国第一,基本实现了社保卡发放覆盖全省、覆盖城乡、覆盖各类人群。
据介绍,目前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可以在广东全省范围内办理医保联网结算、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实现凭卡结算和申领。部分地市开通了凭卡登记就业失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扣缴居民保险费、查询个人信息等业务应用。
根据社会保障卡“一卡多用、全省通用”的建设目标,实现社会保障卡省内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并开放向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基本实现全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
目前,全省医保联网结算、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统一使用社保卡办理,实现凭卡结算和申领。一些地市使用领域更广。东莞、珠海、深圳等13个地市开通居民健康应用,实现了“诊疗一卡通”,持卡人凭社保卡可进行诊疗挂号、电子病历、健康档案、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等。广州市以实现市民办证、用证业务“一卡通”为目标,通过业务整合和信息共享,推进18个部门的应用,整合82种卡证,目前已开通10项公共服务应用,整合了3种卡证。珠海市高新区、河源市源城区和东源县启动社会保障卡在民政、残联领域应用试点,珠海已在试点地区实现将低保金、残疾人生活津贴等12项民生补贴通过社保卡金融账户发放。
此外,广东省人社厅还专门制定办法,港澳台居民也可以在广东申领、使用社保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社保卡“一卡通”、跨部门跨领域应用协调难度仍然较大。以社保卡为载体,推行政府公共服务“一卡通”还没形成普遍共识,很多部门仍倾向现有的多卡并行模式,“一卡通”的行政壁垒仍未打破。
广东省人社厅负责人说,今年将进一步加强社保卡户籍人口全覆盖工作,健全发行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卡发放全程跟踪管理,推动各地区成品卡全面发放到个人。
扩展阅读:港澳人员办理流程
一、港澳台人员缴纳保险费按照《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执行《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劳社〔2005〕133号)第五点执行,即:
(一)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参加企业所在地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二)香港、澳门人员在内地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为所雇佣的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
(三)与境外或台、港、澳地区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派遣到内地就业,并未与内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台、港、澳人员,可不参加所在地的社会保险。
二、办理参保手续需提供《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表》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任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