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单位统一办理,原医保卡将停止使用
新快报讯 记者罗仕 报道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市医保局从上月起,已开展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新版社保卡换发工作,在新社保卡开通医保服务功能后,原医保卡或旧版社保卡即停止使用。
据悉,本次社保卡换发对象,主要是截至2012年12月未满60周岁且制卡所需信息完备的城镇职工医保参保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本次采用集中发卡方式,由本市医保服务银行通知参保单位到银行指定网点统一领取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和配套使用手册。据悉,市医保局将在城镇职工医保参保单位经办人提交申领汇总表的次月25日至月底间,为已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统一开通医保服务功能,原有医保存折继续使用,医保消费密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