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保健品可刷社保卡
从7月1日起,医保个人账户可在中山市331家定点药店购买所有药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等。记者日前从中山市人社局了解到,新修订的《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下称《结算办法》)将于7月起正式实施。
同时,由该局制定的《中山市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下称《药品目录》)和《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也将于7月起实施。
医疗相关物品均可支付
中山市人社局医保科科长朱成江表示,新《结算办法》的最大变化是扩大了个人医疗账户的支付范围,只有同时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才有个人医疗账户,目前中山约有40万参保人有个人医疗账户。
《结算办法》规定,补充医疗保险或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可从个人医疗账户中支付;个人医疗账户资金用完后,由参保人个人支付。同时,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医用材料和消毒用品的费用,也可用个人医疗账户支付;但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不足时,不能用社保卡结算。
“此前,个人医疗账户仅可购买医保目录内的药品,现在则扩大到与医疗相关的物品均可用个人医疗账户支付,这样可充分发挥个人医疗账户的作用。”朱成江表示,个人医疗账户还可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报销药品目录增一倍
另外,《管理办法》明确了医保可支付、不可支付的诊疗项目。该办法对不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诊疗项目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挂号费、出诊费等服务项目,美容、健美、减肥等非疾病治疗项目等。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范围及医保支付比例共有48个大项、5000多个小项。据介绍,该办法将整体提高参保人可报销比例,新增或提高支付比例的诊疗项目就涉及30多个大项、300多个小项。据初步估算,诊疗项目这一政策实施后,中山市每年社保基金需多支付2000多万元。
据悉,《药品目录》主要针对参加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居民参保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可在村(社区)定点医疗机构、镇(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原本中山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有325种西药和226种中成药,而新目录将分别增加至583种和446种。“现在能够用医保支付的药品有1029种,是原来的两倍。”朱成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