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关于社保卡的功能、如何使用等相关内容经过恩施晚报以及恩施晚报、恩施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后,引起读者的广泛关注,读者纷纷通过电话、微信留言,对社保卡的异地转接、跨省就医以及儿童、退休人员如何办理社保卡等相关问题进行咨询。从2018年1月起,原新农合卡停止使用。2017年12月底以前,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待遇全部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
关于在州内和省内、省外异地办理的社保卡的使用情况,州人社局信息中心社保卡制发负责人介绍,参保人在州外原参保地领用了社保卡且已激活启用,调入州内现参保地工作的,在原参保地暂停医保参保信息后,可直接在现参保地使用;若未激活启用,参保人可持卡到州内任一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或医保定点医院(门诊)、药店激活。
目前,已在省内其他地市或外省领取社保卡的持卡人,如果到我州参保,须持卡到我州参保地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检测通过后才能使用。参保人到省外异地就医定点医院就医前,须持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卡窗口做跨省用卡检测,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参保人可持社保卡到省外异地就医定点医院办理入院、出院结算手续。
11月1日起,暂未办理社保卡或者正在办理中的参保人的医保卡是否可以继续使用?对此,州人社局信息中心社保卡制发负责人解释:社保卡的制作发放,涉及发卡地数据采集上传、州人社部门审批、省人社部门审核、合作银行预开户、卡商制卡等14个环节,加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新农合参保人员也将制发社保卡,导致平均制卡周期较长。从11月1日开始,已领取社保卡的,必须使用社保卡办理就医、购药的医保结算。由于下半年制卡量较大、且受到制卡周期影响,尚未申请制卡或已申请但还未领到卡的参保人,如果需要办理就医、购药,还是可以凭医保卡办理,允许有一段时间的过渡期。尚未申请办卡的参保人,必须立即申请办理,以免影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的业务办理和待遇享受。
社保卡激活启用后,原来医保卡上个人账户的钱会不会清零?针对广大参保人关心的问题,州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社保卡激活启用后,当前参保地的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将自动迁移至社保卡中,医保个人账户上的钱不会清零。
参加医保的儿童也可办理社保卡
“只参加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是否需要办理社保卡?”针对参保人的疑问,州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只要是在我州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含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任一险种的,都需要办理社保卡。
儿童(幼儿)能否办理社保卡?怎么办理?州人社局信息中心社保卡制发负责人介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儿童(幼儿)可以办理社保卡。由监护人到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或乡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办理。办理时,监护人须提交《湖北省社会保障卡申领表》(由监护人填写)、《居民户口簿》(如儿童已办理身份证,也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数字和纸质照片(符合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如果无法提供符合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的照片,监护人可自愿选择使用人社部门提供的儿童头像标准照片。
社保卡的申领对象包括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其中: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参保地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自行到参保地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自行到参保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乡镇人社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为提高持卡人对社保卡应用的认知度,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10月25日,州社保局举办州直社保卡经办应用培训会,对州直参保单位的政工人员和劳资专员进行了专题辅导。
高龄等特殊人群可委托他人办里社保卡
据了解,居民办理社保卡的流程和需要准备的材料为:参保居民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到参保地的乡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或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办理时,参保居民需填写《湖北省社会保障卡申领表》,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数字和纸质照片(各一张,符合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
已退休人员由本人到参保地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申请办理。针对退休老人、高龄人群等特殊群体办卡,人社部门制定了人性化服务措施:参保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申领社保卡的,可委托代理人携上述资料、本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办理制卡申请。办理前,请联系参保地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该窗口将告知其代办流程及需要提交的资料。社保卡的合作银行有8家,部分银行在农村无营业网点,如何取出养老金?记者从人社部门了解到,部分社保卡合作银行已在农村设立了金融服务代办点,农村居民可到代办点取款;持卡人可到在乡镇设立了营业网点的合作银行进行取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