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 重庆市民就医必须持社保卡
“凭身份证就医,4月1日后就不行了。”为保障参保人员利益,防止医保待遇被他人冒用、盗用,从2015年4月起,我区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将全面启用社保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看病就医、购药时,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一样,必须使用社保卡刷卡消费,原在社保卡制发过渡期间可凭身份证号就医的功能同时停止。
无需重新制作社保卡
据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3年起,我区逐步为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换发社保卡,由于发卡数量大、耗时长,为不影响参保人员就医,在换发社保卡过渡期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除可用社保卡看病就医、购药外,也可凭身份证号就医、购药。2014年末,我区已为96万多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制作了社保卡,且绝大多数社保卡已发放到城乡居民手中。 为进一步确保参保人员安全享受医保待遇,于2015年4月起,居民医保将全面启用社保卡,凭身份证号看病就医功能将取消。据了解,社保卡在重庆市全市范围内通用,即使有的参保人员更改了参保地、参保单位、参保险种,仍无需重新制作社保卡。
同时,社保卡还带有金融功能,参保人员到发卡银行激活金融功能后,社保卡还可当作银行卡使用。
可凭临时就医证看病
区医保经办机构提醒,少数还没有领取或制作社保卡的人员,请及时到参保地镇(街道)社保所查询、领取或申请制作社保卡。社保卡遗失的人员也请及时挂失并到就近镇(街道)社保所申请补办。参保人员在领取社保卡后,请及时修改社保卡使用密码,防止被他人冒用、盗用。社保卡服务热线电话为“12333”,参保人员可随时拨打该电话进行挂失或修改密码。
另外,若确有个别参保居民未制作社保卡的,可暂以“临时就医证”为凭证去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住院,“临时就医证”由参保人员参保所在区县(自治县)的医保中心(医保局)或当地街镇社保所免费办理。
办理时,需提供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黑白彩照均可),个人身份证明及个人参保缴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