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就医配药 参保人员凭社保卡就可以
昨日,记者从苏州市社保中心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对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程序进行简化,取消《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证》及《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的使用,参保人员凭“社会保障·市民卡”就能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看病或配药。
为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保证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按照现行规定,市区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配药时,必须同时持有《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和社会保障卡,通过医务人员核对照片,进行身份识别,防止冒用、滥用他人医疗保险待遇的情况发生。而市区从今年开始,已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市民卡”,按照国家要求,卡面印制了参保人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号码等,直接反映了持卡人身份及社会保险信息。为简化参保人员就医手续,方便群众,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从明年起取消《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证》及《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病历》使用,届时,参保人员只要随身携带一张和银行卡一样大小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就可随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配药,各定点医疗机构通过“社会保障·市民卡”上的照片及其他身份信息对就医配药人员身份进行识别和核定,需要使用病历时持各医院通用病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