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伤保险缴纳基数是多少?在北京市建筑工人缴纳社保需要怎么做?北京工伤保险赔付金需要怎么领取?近日,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市总工会在全市各区统一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为建筑业从业人员普及工伤保险、劳动合同等政策法规。这也就是2017北京市建筑工人工伤保险参保新方式啦!“户外工作须补水”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参加工伤保险单位42.2万户,比上年增加4.1万户;共1020.1万人参保,比上年增加59.1万人,全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33.2万人次。“建筑业是高危行业,一旦发生意外,工伤保险就是保障线。”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因此这些年一直将建筑行业作为重中之重。近三年,本市共有近3000个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涉及职工800余万人次,支付建设项目工伤职工各项待遇超过1亿元。
针对建筑行业农民工多、流动性大、危险度高的特点,本市提供了两种参保方式:首先,对于建筑施工企业中相对固定的职工,如项目经理、管理人员等可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二是对于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可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建设单位要在工程概算中将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并在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
据介绍,发生工伤后,很多职工忙于与企业“扯皮”,往往忽视了申请时限,导致无法享受待遇。当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可在一个月内,或者工伤职工、亲属、工会等在一年内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为提高工伤保险的社会知晓度,市人力社保局提倡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关注“中国工伤保险”微信公众号,参与“工伤保险知识竞答”活动。
北京建筑业工伤保险新政策介绍
1、北京建筑业工伤保险新政策规定一:
今后,北京市建筑业职工的工伤保险将消除“死角”,工伤赔付待遇提高。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企业在项目开工前须一次性为职工缴纳参保费用,发生工伤后赔付待遇以社会平均工资作为基数,而此前仅为社平工资的60%。
早在2006年,本市已经对建筑企业实行以项目为单位的参保方式,近三年来共有3000多个施工项目参保,先后为2000多名职工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1.5亿元。
据介绍,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流动性大的建设项目职工,可以实行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实行以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可在各项社保中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市人保局工伤保险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等建设项目施工的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及其职工均在此参保范围内。
2、北京建筑业工伤保险新政策规定二:
依据规定,在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性缴纳该项目工伤保险费,覆盖项目所用所有职工,包括专业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使用的农民工等,不再按月缴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施工合同截止之日。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已包含在工程总预算造价中,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
与原有政策相比,针对建筑业工资收入分配特点,此次大大提高工伤发生后建设项目职工的赔付待遇,核定工伤保险待遇以事故伤害发生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而原有的规定仅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据介绍,承包单位负责督促分包企业依法与建设项目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对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市人保局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要与项目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事故伤害,要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确认劳动关系。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参照建设项目动态实名制管理资料确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