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杨先生:请帮忙咨询一下,参加了抚州市临川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后,未就业配偶能否享受“生育津贴”?能否报销生育费?
记者联系到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人员称,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本级生育保险经办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条,参保男职工其在农村或属城镇未稳定就业的配偶,同时也未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生育保险的,可按参保在职女职工同类定额标准支付其医疗待遇。并由参保男职工所在单位持相关证明、结婚证和户籍等材料,按其参保在职男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办理享受50%的生育津贴申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