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门诊
参保人员基层就医医保报销高
新的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为自然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参保人员就医时发生符合政策范围的医疗费,享受的医保待遇主要分为六类:门诊治疗待遇(包括急诊)、住院治疗待遇(急诊留院观察和家庭病床参照住院待遇享受)、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待遇、转外地就医待遇、院外检查(治疗)待遇、大病保险补助待遇。另外,参保的育龄妇女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还可享受定额补助。
参保人员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计算,根据就诊的医院不同,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不同比例共同承担,医疗费不设起付线,但设有封顶线。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发生的医疗费超过封顶线了,超过部分费用由个人承担。
人员类别年度内累计发生的门诊医疗费
婴幼儿及
各类学生、
成年居民
A档
4000元(含)以下 4000元以上
社区医院就医基金承担60%,个人承担40%;
三级医院就医基金承担30%,个人承担70%;
其他医院就医基金承担45%,个人承担55%
个人承担
成年居民
B档
3000元(含)以下 3000元以上
社区医院就医基金承担50%,个人承担50%;
三级医院就医基金承担20%,个人承担80%;
其他医院就医基金承担35%,个人承担65%
个人承担
需要注意工作人员特别提醒,参保人员基层就医医保报销高。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中的社区医院指基层医疗机构,即市区的6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已纳入医保结算范围的高等院校医务室,本校参保学生门诊就医的待遇结算标准按社区医院享受。
关键词 住院
成年居民先签约再转诊,报销比例高
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医疗费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计算,起付线以下部分由个人自负,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下部分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不同比例共同承担。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发生的医疗费超过封顶线了,超过部分费用由个人承担。
需要注意城乡居民医保的住院起付线与职工医保一致,即一个年度内起付线部分个人自负不超过1200元。
工作人员提醒,成年居民已经办理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签约的,生病可以先到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基层医疗机构经诊断需要到上级医院住院的,将为参保人员办理转诊手续。如果转往本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人员本次住院结算的医疗费,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原基础上再提高3个百分点。
比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王阿姨,近期胆囊炎发作,由于她前期已在段塘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办理了家庭医生签约,她就先去了中心就诊,中心医生经诊断后认为她需要尽快手术,为她办好了转往第一医院住院的转诊手续。王阿姨在第一医院住院10天,发生医疗费2万元(假定均为医保政策范围内的甲类费用),医保基金支付了13724元(1200元以上费用,医保基金承担73%),个人支付了6276元。如果她没有在基层医疗机构签约、没有通过基层医疗机构转诊,医保基金支付13160元,个人支付6840元。签了家庭医生,并通过基层医疗机构转诊,这次住院医疗费王阿姨省下了564元。
温馨提醒
近期要特别提防诈骗电话,凡事多核实
原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2014医保年度(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内住院医疗费累计额度已比较高,且需跨年度连续住院的,为避免占用下一个年度的住院累计额度,可由个人自愿选择在8月31日前结清前面的医疗费。
需要提醒参保人员的是,建议结合城乡居民医保和原城镇居民医保的待遇区别及个人医疗费实际情况,做出是否在8月31日前结清前面医疗费的选择。
工作人员也特别提醒,近年来宁波每次进行医保政策宣传时,社会上就会出现各种版本的电话诈骗,骗子以医保卡资料外泄、欠费停用、账户透支、领取医保补助、医保卡社保卡需要账户合并等为借口进行诈骗。
广大参保人员切勿相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短信,更不要随便泄露个人信息甚至汇款、转账给他人。如遇到医保卡(社保卡)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可以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还可以拨打人力社保电话咨询专线进行12333询问。近期,还有不法分子利用改号软件、将来电号码显示为0574-12333,一步步的诱骗参保人员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和密码,诱骗参保人员将银行卡资金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部分参保人员受到了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