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最担心在施工中受伤,因为缺少工伤保险,很容易一下就陷入困境。现在,宿迁工作的建筑工人就不用担心,今年,我市启动建筑施工企业参保工作,计划用两年左右时间,实现市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工程施工人员工伤保险全覆盖。
来自南通的建筑工人吴太均在我市建筑行业已经工作三年多了,这几年在他身边也出现了不少因工伤与建筑工地闹得不愉快的工友,而缴纳工伤保险也成为吴太均一直期盼的。
建筑工人吴太均说:“在工地上难免有一些小问题,这样办个保险我们肯定一家人都能得到保证。”
吴太均现在工作的建筑公司有外来务工人员两百多人,目前都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据公司负责人介绍,由于建筑工人岗位特殊,流动性特别大,所以现在的工伤保险都是按照用人单位人数参保。
“我们企业也希望办这个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对我们企业来说很好,因为有什么意外,对我们企业也是一个很好的弥补。”江苏苏中建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卢可旺说道。
不过现在,工人和企业都不用担心了。4月底,我市专门制定了《宿迁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方案》。方案规定,2015年,年内新开工建筑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建筑企业的固定职工全部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2016年,所有建筑企业及其工程施工人员、所有在建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他可以按照他工程造价的人工费的1%来参加我们工伤保险,他的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所有施工工人,都将纳入我们工伤保险基金的保障。”宿迁市人社局医疗工伤保险处负责人王弄潮表示。
不仅如此,我市还最大程度地简化了工伤认定和鉴定流程,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规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要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同时,在先行兑现工伤待遇方面规定,如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遭遇工伤的,仍可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对于不能提供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建筑施工企业,我们建设部门将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如果是这些企业不参加工伤保险,我们的劳动监察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给他进行监督检查。”宿迁市人社局医疗工伤保险处负责人王弄潮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