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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复发后是否可以找所在单位支付一定的医药费呢?是可以的,但职工工伤复发需达到一定条件后即可申请。工伤职工工伤复发如何申请呢?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劳动能力鉴定登记中心鉴定,鉴定合格后即可申请工伤复发申请。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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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工职工工伤复发如何申请
一、营业厅办理申请
1、申请
携带所需材料到劳动能力鉴定登记咨询点提交申请;
2、审查
经审核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办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所需补正的全部材料。(缴费:按规定正常参加广东省或本市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鉴定费;未按规定参加广东省或本市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需持打印的《缴费通知书》到银行柜台缴费,缴费后持《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执收单位联)申请鉴定)
3、决定
鉴定专家组审核后作出鉴定意见,劳鉴委复核、确认专家意见;
4、文书制作与送达
在规定办理期限内作出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将根据申请方选择的送达方式(邮寄或到办理窗口领取)进行送达。
二、网上办理申请
1、申请人登录系统录入鉴定申请信息;
2、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预审及审核通过;
3、申请人网上打印《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及《工伤停工留薪期、医疗期、工伤复发申请表》,同时携带相关材料到办理窗口办理。(按规定正常参加广东省或本市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鉴定费;未按规定参加广东省或本市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需持打印的《缴费通知书》到银行柜台缴费,缴费后持《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执收单位联)申请鉴定);
4、在规定办理期限内作出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将根据申请方选择的送达方式(邮寄或到办理窗口领取)进行送达。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申请材料
1、被鉴定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被鉴定人本人提出申请的,需提供被鉴定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用人单位或被鉴定人近亲属提出申请的,需提交用人单位授权委托书或被鉴定人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工伤认定决定书》;
4、此次工伤复发治疗相关的病历(含出院记录、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5、省参保单位或工伤职工需提交: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的省工伤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6、未按规定参加广东省或本市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需持打印的《缴费通知书》到银行柜台缴费,缴费后持《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申请鉴定;
7、市属老工伤人员申请鉴定(确认)的,需提供《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
8、省属老工伤人员申请鉴定(确认)的,需提交省人社厅出具的《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确认书》。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申请条件
1、省或本市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
2、2004年1月1日前(即《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不含当日),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国有(集团)企业单位已认定为工伤(或职业病)的人员,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变化的,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
3、2004年1月1日前,本市参保单位已认定为工伤(或职业病)的人员,尚未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
4、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原参加本市工伤保险的失业人员或职工退休后首次被确诊为职业病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