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在吴某到高唐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3天后,就拿到了法院执行人员为他追回的30万元工伤赔偿款,对此,他十分激动。聊城市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行动快速,判断准确,这一案例也成为破解“执行难”的一 ...
近日,在吴某到高唐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3天后,就拿到了法院执行人员为他追回的30万元工伤赔偿款,对此,他十分激动。聊城市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行动快速,判断准确,这一案例也成为破解“执行难”的一个典型案例。吴某是高唐县某公司的一名员工,在工作期间被飞溅的铁丝伤到左眼,造成六级伤残,但所在公司以应由另一名员工对其赔偿为由,拒不承担责任。后经法院判决,该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应赔偿受害人吴某30万元。该公司服判没有上诉,但也没有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于是受害人吴某向高唐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该案立案执行的当日,高唐法院的执行人员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向该公司负责人宣讲有关法律。该公司负责人一再强调,现经营困难,无力支付赔偿款,要求分期支付。该院执行人员经多方了解,得知被执行人近期将有一大笔款项到账,依法果断冻结了被执行人某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在冻结该公司账户的第二天,得知被执行人的一笔款项打入该账户。被执行人在事实和法律面前不再抵赖,终于低下了头,主动来到法院承认错误,并表示全面履行法律义务。执行人员随即电话通知申请执行人吴某来到法院,在执行人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该公司于当日将赔偿款30余万元全部支付给吴某,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