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将实施2016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明确规定公积金只能贷两次,对家庭购房套数仍执行“认房”又“认贷”,第三套房停贷。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有哪些呢?
轻松保小编整理了关于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一、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即可贷款
1.在广州缴存公积金以及签订了互贷合作协议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向广州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2.职工申请贷款时应已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从申请至放款前按月、足额、连续缴存视为正常缴存。
3.广州公积金中心已开始实行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的广州市户籍职工,在广州购买自住住房,也可向广州公积金中心申贷。
二、公积金贷款可贷二次,但别墅不可贷
公积贷款可贷二次,需在结清第一次贷款后方可申请。
三、没结清贷款将被限制贷款
1.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全额退款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公积金中心将保留不良诚信记录5年,期间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3.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住房贷款逾期6期(含)以上,贷款结清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单人贷款上限60万元 两人100万元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五、纯公积金贷款 首付可低至两成
1.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2.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无贷款记录或者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3.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六、宅基地、集体产权房也“计数”
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购房套数仍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 “认房”以房管局档案馆查册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为认定标准。“认贷”以人行征信系统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为认定标准。
七、贷款期与楼龄之和不超过40年
1.公积金贷款期限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手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二手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贷款期限与楼龄之和不得超过40年。
2.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退休年龄后5年。退休年龄一般按照男性60岁、女性55岁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