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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暂行办法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人员流动就业时能够连续参保,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能够顺畅接续,保障参保(合...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

管理暂行办法出炉 社保基金信托贷款投资将提速

管理暂行办法出炉,社保基金信托贷款投资将提速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19日对外正式发布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信托贷款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将促进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信托贷款投资业务的发展。 ...

深圳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

经初步审核深圳有23.8万余家参保单位符合下浮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条件,相关信息公告已结束,深圳市社保局昨日提醒,公告结束后无异议者,将下浮失业保险浮动费率。 《深圳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今年1月1日起实施,《暂行办法...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按照《广...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职工生育期间获得经济补偿和基本医疗服务,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公平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发展推进方案的...

社保暂行办法:工伤无人支付医疗费可申请医保

17日,人社部对《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网上进行了公示,并征求社会意见。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无论参保与否,如果造成伤病的用人单位不支付规定的赔偿或医疗费用,那么个人可申请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工伤或医疗费用。 ...

河北省省直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河北省省直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条  根据《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及《河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必须参加省医疗保险管理中...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2月24日,人社部、财政部印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两部门强调,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制度名称、统一政策标准、统一管理服务、统一信息系统,推进制度创新和政策优化。落实城乡养老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珠海实施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无需再先行垫付

  从昨天起,报销补充医保无需再先行垫付、再跑社保窗口,出院时自可即时结算。当天,珠海补充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补充医保可像基本医保一样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参保人缴纳医疗费时只要“交够自己的”就行了。 补充医保实施半年来支付370万元 ...